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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11日电(黄文华)2019年2月16日,陈某甲以缺乏资金为由向林某甲借款2万元。后陈某甲于2019年8间死亡,林某甲便向陈某甲的妻子林某乙及其女儿陈某乙催讨上述借款,并于2022年11间在福清某小学门口拉横幅,横幅载明“某某小学陈某乙老师欠债不还丧尽天良枉为人师”,除此之外还将上述拉横幅的过程拍成视频发到抖音上,引发多人观看以及评论,侵害了陈某乙的名誉权。陈某乙因此于2023年3月间诉至福清法院,要求林某甲向其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等。同月,林某甲也将林某乙、陈某乙等人诉至福清法院,要求其偿还借款。
经办法官考虑到林某甲为残疾人,其丈夫为聋哑人,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才致使其采用不当方式进行催债,本着司法人文关怀,当庭对其释法明理,教育引导,林某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同意向陈某乙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,陈某乙予以谅解。同时,林某乙考虑到林某甲目前的经济状况,当庭偿还借款丈夫生前所欠的借款,双方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。法官巧用调解化纠纷,向人民传递司法的温度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。(完)